记者近日从浙江省舟山市财政局了解到,今年以来,舟山市财政局开展政府采购社会中介代理机构自有场地评审试点,破解全市电子开评标场地资源紧张的难题,提高政府采购便利度,降低政府采购成本。
据了解,舟山市此前所有政府采购项目评审均集中进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审场地,场地供需压力大,尤其是实施全省范围的远程异地评审后,场地供求矛盾加剧。同时,海岛县区、乡镇的政府采购项目实施,受当地交易中心场地、评审专家供给以及交通天气影响明显,给当地政府采购项目评审造成不便,也给代理机构带来额外成本。为此,舟山市财政局探索开展政府采购社会中介代理机构自有场地评审试点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和专业技术人员深入现场一线,对提出申请的代理机构现有场地进行初步勘验,并通过“政采云”平台根据现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制订场地改造升级方案和在线监管系统等系统部署方案。待场地改造及系统部署完成后,牵头进行验收和系统试运行。目前,舟山市财政局已分两批确定了6家代理机构可使用自有场地开展政府采购项目线上评审工作,有效缓解全市场地资源紧张问题。
舟山市财政局要求,代理机构应建立健全自有场地评标工作机制,明确包含工作人员管理、评标专家抽取及管理、职责分工及协调、应急处理预案、与监管部门及技术平台的沟通协调等在内的相关工作机制,同时在实施项目中要切实履行采购主体责任,严格遵守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确保政府采购评标工作依法、规范进行。市财政局对各代理机构政府采购自有场地评审工作情况不定时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评审活动中有违法违规情况的,及时责令整改,情节严重或整改不到位的,将取消其自有场地评审资格。代理机构自有评审场地建设和管理情况应用于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执业评价考核。
此外,舟山市财政局还指导试点代理机构积极探索、认真总结在规范场地使用、提升场地使用服务质量、优化自有场地评审流程等方面的有效做法,为下一步完善代理机构管理制度提供实践经验,并适时对试点代理机构进行全面评估验收,并根据评估结果研究完善相关政策和推广方案,高效盘活、利用现有社会代理机构的企业资源,持续优化全市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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